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2015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2015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汛期已经结束,根据《西安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关于转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三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市国土发〔2015〕264号)的部署,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地质灾害动态变化,做好当前和冬春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开展地质灾害汛后核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分县局自主核查时间10月15日-25日,市局检查时间10月26日-11月6日。

二、核查方式

分县局自主核查与市局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核查内容

(一)分县局自主核查内容

一是核查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应急演练、成功预报、宣传培训和工程治理的完成进度;二是核查辖区内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防治责任、预案落实和防灾措施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三是结合“三排查”要求,聘请专家核查拟撤销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含完成旧房拆除的三年搬迁隐患点),填写附件2;核查新增自然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专家认定后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填写附件3,于10月30日前将附件2、3上报市局备案。

各分县局核查完成后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二)市局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三排查”任务完成情况和主要工作成果;二是检查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动态更新、月报和非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四是抽查隐患点监测人在岗、巡查监测记录和监测补助发放情况;五是抽查新增或核减地质灾害隐患点;六是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进展情况。

市局检查组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年度地质灾害工作评比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核查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力做好当前和冬春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来年工作打好基础。

(二)各分局新增或核销隐患点聘请专家必须是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专家。

(三)市局检查组以实地核查为主、听取汇报为辅,对检查情况认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附件:1.市局检查组分组表

2. 在册(现有)隐患点消号建议表

3. 新增自然因素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表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