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做好 2014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县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45号)和全市地质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思路

    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杜绝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要立足于防大灾、抢大险思想,及早谋划、防患未然。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准确研判形势,采取预防、避让、治理等多种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要尽快发布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区县发布的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于4月底前报市局备案。二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各区县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发放“两卡”,制定隐患点“防、抢、撤”方案,进行常态化管理。三要按照市国土局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评估工作,并及时上报评估报告备案情况。四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按照市国土局《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市国土发[201497号)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五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各分县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三、  加强预警预报,健全完善汛期应急值守工作

各分县局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在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形式及时向受威胁地区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灾险情巡查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专用车辆、应急通信和专业设备。

四、  积极开展工程治理,做好隐患点搬迁避让

按照全市地质环境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推进2012年前的项目竣工验收,认真做好2013年中省财政项目的实施工作,安排做好2014年项目的实施,并提前谋划做好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2013-2015年)》(市政办发〔2012261号)的要求,制定搬迁方案,完善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实施,有序开展2014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全面完成2014年全市76处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7823008人的搬迁避让工作。

五、  试点先行,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户县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试点县,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尽快落实各项工作。其余区县要按照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积极进行申报。

六、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防灾责任

各分县局要在4月份开展一次全面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查,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情况、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防治方案编制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群测群防系统更新完善情况、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情况和治理项目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检查的准备工作。

各分县局要对照全年地质环境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落实部署,42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局地环处。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