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改革发展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 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国有林区、草原和基层林业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产业质量监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处长:王勇   联系电话:029—8678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