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处

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优化行政审批标准体系、规范规程、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指导监督和评估实施情况;负责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市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多测合一”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地籍管理等成果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机制;负责营商环境和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