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邹林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的复函


刘长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安市沿山各区县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的建议》(第00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具体,因区县均没有专门的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致使工作被动。我局非常重视您的建议,为此做了以下工作:

一、对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实地调研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即安排人员就沿山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进行了调研:目前均无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由各区县林业局相关科室或内设动管站来承担或兼职(其中周至县、长安区、临潼区、鄠邑区由科室承担,灞桥区和蓝田县由内设动管站承担),人员组成少,保护力量薄弱,并缺乏相应的资金和设备,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对此,市局多次向市编办及省林业局呼吁,其中2022年西安市总林长令征求意见时,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特向市林长办提出,在沿山区县成立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意见,并与会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市局将持续呼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就“建议”和市编办工作对接

2023年5月25日,我局资源处及市动管站3名工作人员就您的提案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二处)进行了对接,答复如下:一是沿山区县承担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职能本身就存在相应的机构和编制(区县林业局),只是工作量的多少,人员力量组成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二是具体到哪个区县,如果在机构编制方面认为和所承担的工作量不相符合,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可向所在区县编办提出相关诉求,经研究论证后,区县编办向市委编办提出诉求,由市编办进一步的研究决策;三是随着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我们将您的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以便国家、省级部门进一步的实地调研,推进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希望您继续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出谋划策,作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