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市林业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査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实施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査、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管理标准,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七)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管理,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开展城乡规划用途管控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査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査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ー)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査评价及隐患的普査、详査、排査。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ニ)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根据授权,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中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区县、开发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牵头负责全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

(十六)负责林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林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十七)负责森林、湿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等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以及经营利用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栽。指导国有林场、国有林区草原和基层林业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产业质量监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

(二十)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监督、协调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三)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开展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对外合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对外合作条约、协定在全市的履行工作,参与处理涉外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事务。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市资源规划局要落实中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划、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六)关于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会同资源规划、水务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査、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市资源规划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29-8678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