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航天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航天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航天分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航天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29-8155106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优劣,严格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2.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3.不予公开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无法提供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无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不予处理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其他处理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相关平台上予以公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