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分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分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曲江新区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统筹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程序,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市资源规划局官网、曲江管委会官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政府可信。

2022全年我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转办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的申请为主,亦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3.不予公开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无法提供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无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不予处理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其他处理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1

0

0

13

1

0

0

2

3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曲江新区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开展工作,但对照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细心,在办理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案件时,对申请人所申请内容和真实诉求了解不够,未能及时化解矛盾。

我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公开力度;二是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情况下,加强沟通,主动联系申请人明确其申请内容,也可依据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内容,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其申请内容进行补正,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三是对经常就某一项目申请的案件,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尽力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回复内容拿不准的要加强与市局法规处的联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