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全文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xa.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可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锦业路一号1704室,邮编:710075,联系电话:029-81165059,电子邮箱gxzg2023@sina.com)。

2022年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职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申请人可书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作用,实现便民申请,便民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土地征收批文及公告56份。

2022年度,我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作出信息公开告知书96份,其中18份合并答复。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

6

0

0

0

0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35

3

0

0

0

0

38

2.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4

3

0

0

0

0

47

3.不予公开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无法提供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②无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不予处理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其他处理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108

6

0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4

0

1

13

3

1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准确,部分申请公开文件名称不规范,缺乏时间、地点等关键识别信息。

随着政府法治建设和广大百姓法律意识的提升,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而信息公开告知书的答复针对的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部分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抱着政府“大包大揽”的心态,很笼统地提出信息公开内容,文件名称不规范,有的缺乏时间、地点等关键识别和查找信息,甚至还存在名为信息公开实为法律咨询的申请。需要信息公开承办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准确有效识别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

2、对申请信息公开内容的法律定性能力有待提升。

由于信息公开所涉领域广、时间跨度长、制度规范变化大,对于部分公开申请是否决定予以公开、不予公开的适用理由等都需要进行准确定性,需要案件承办人员依据法律规定,结合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最新司法裁判观点、申请公开文件的保存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说理充分。

(二)改进情况及相关建议

1、依法加强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按照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通过政府官网等渠道主动事前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申请信息公开业务量下降。

2、全面深化业务研究,在做精做细业务上发力。

全面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类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的历次变更,查明变更背景、变更情况,明晰各阶段行政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及时补上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在信息公开答复方面着力整改,加强程序性审查,落实责任到人,杜绝工作失误等问题发生;对于“不存在”的举证问题,继续着力研究解决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深化业务研究,加强对文字的描述与把关,做到应说尽说,应解释尽解释。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水平。

从学法用法入手,组织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定期邀请法律专家为我分局开展信息公开法律实务、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学习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题培训,学习先进地市学习先进理念和先进模式,不断深化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