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资源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省市法治建设系列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全系统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健康运行。

(一)坚持政治引领。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精神要求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部署贯彻意见,确保中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不打折扣。

(二)夯实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法制机构统筹落实。研究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法治建设及普法重点工作38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精准发力。

(三)强化能力提升。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个人学法清单,主动讲法授课,坚持把“以案说法”作为每次局长办公会第一个议题,落实败诉案件专题汇报和分析点评制度,促进以案代训、以案促改。发挥资源规划“线上+线下”大讲堂作用,补齐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短板。扩充坐班律师数量,续聘业界3名知名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有效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四)深化依法治理。局主要领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深入开展“标准地+承诺制”、“一码管地”、“交房即交证”等系列改革,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卫片执法、地灾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坚持靠前指挥研判,深入一线抓督导,4次参与“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确保有关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五)严肃监督执纪。全力支持并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不断加强作风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清廉机关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典型案例3起,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保持高度警醒,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正确履职用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系统各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重大事项议前必审。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初步编制完成《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我市国土空间资源开发、保护、建设提供基本依据。

(二)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配合完成《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等立法调研,为立法修订提供西安参考。《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省级标准制定成功获批立项,我市鉴定模式拟向全省推广。制定下发《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制度规定25项,进一步补齐资源规划管理漏洞。

(三)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围绕稳住经济大盘,出台20条保障措施,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统一制定17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受理审查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建立资源规划“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实现167个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网办率达到96%。二是推进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用地清单制”、“一码管地”数字化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助推企业“拿地即开工”。全年54宗4646.064亩土地采用“标准地”出让。“一码管地”系统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报道推广。三是着力破解“办证难”问题。印发《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试行)》《西安市城棚改安置住房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指导意见》,全市40个商品房项目1.75万户实现“交房即交证”,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累计办结217个项目共1.2万余户。与21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理。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资源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和《裁量适用标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广应用“资源卫士”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工作全过程监管。完成全系统1548名执法人员全国执法证件换申领任务,组织执法证发放暨宣誓仪式,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选报三名同志获聘检察官助理,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五)加强行业乱象治理。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压茬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卫片执法检查、秦岭区域“五乱”整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整治、林业种苗“双打”等专项行动,出具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意见38件,办理涉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34起。资源规划和林业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六)大力改进复议应诉工作。适应复议体制改革新模式,规范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开展败诉案件清查整治,集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类败诉及出庭应诉问题专项整改。加强与法院、复议机关沟通协调,有效明确不动产应诉主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身份界定等问题。开展行政争议调处化解工作,严把提请二审、再审风险关,全局案件总量实现历年来首次下降。

(七)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专项培训,推进有效履行信用监管职责。二是制定我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公示,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事项排查,完成我局政务诚信第三方调研评价,我局获评全市优秀单位。三是开展“双公示”信息瞒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季度通报制度,督导有关单位做好“双公示”信息补报。全局累计报送信用信息6239条。

(八)加大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局官网主动公开年度报告、三公经费、重要计划规划、审批结果、交易过程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764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45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61937条。

(九)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发资源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夯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信息公开、信访工作、信用体系、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集中法治专题培训9次,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日、湿地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全国土地日、测绘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普法活动,公开发布17起违法占地典型案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一些干部运用法治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工作重视度还不够,抓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主动性还不强,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仍然较大。土地征收、信息公开问题占比相对较大,这些问题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出依法行政工作还有差距,需要对执法程序、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三是法治培训还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存在参差不齐现象。今年因疫情影响,法治培训多以“线上”或“线上+线下”为主,受人数、场地、视频等条件限制,未能达到理想效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动全系统加强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加省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助推法治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重点制定出台《西安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推进《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省级标准制定,有效规范资源规划行政行为。

(三)加强资源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制度,推广吸纳第三方机构参与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四)狠抓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调处在立案前、化解在源头。加大对拟提起二审、再审案件复核复审,严把败诉风险,统筹降低案件总量及总体败诉率。

(五)持续加强信用监管。督促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强定期通报,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关举措,规范信用修复程序,构建政府诚信、企业(群众)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

(六)持续加强法制培训教育。重点加强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学习培训。开展湿地日、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组织“八五”普法中期检查,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