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市资源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扎实推动我市资源规划和林业领域依法高效治理,全系统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制定下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法治建设培训教育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资源规划大讲堂及“钉钉”线上培训等形式,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新法新规专项培训6次,开展“以案释法”巡回宣讲17场次,旁听法院庭审1次,共计1000余人参训。通过系列举措,全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意识和水平明显增强。

(二)持续加强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土地管理改革。编印《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资料规范手册》及《使用指南》,优化用地报批流程;印发《“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方案》,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多评合一”“标准地+承诺制”工作流程》,完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平台监管方案》,完成20宗“标准地”供应;出台《土地二级市场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全市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二是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上线运行“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启用“西安2000坐标系”。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城市试点,实现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不小于1:2000地形图全覆盖。三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码管地”数字化改革,实现审批事项系统集中办理、“一码”串联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时限全面压缩,案例被评为2021年度数字西安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推行“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购房人自行申请登记”改革,27个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发证5900余户。

(三)坚持从严执法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有效维护资源规划管理秩序。先后开展了十四运违法建设清查整治及违法用地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组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例行督察整改、卫片执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行动,全年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3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93起,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20起,有力震慑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2021年4月,我局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举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暨宣誓仪式,开展执法证件管理专项清查,促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刻发6枚林业行政执法专用章,破解长期以来林业行政执法效率偏低问题;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建达标活动,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2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先后与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建立自然资源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推荐选报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推动行政执法案件依法高效查处。

(五)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两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对败诉量较大的单位予以约谈整改,印发《2020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例汇编》,促进以案促改。规范行政复议应诉答复期限,督促各级负责人执行出庭应诉规定,落实败诉案件上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和分析点评制度。印发我局《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提示(建议)函督办制度》,推进“三书一函”整改落实,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993起,在案件总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败诉率得到有效控制。市局及各分局领导全年出庭应诉266次,出庭率为81%。

(六)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制定出台《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配合开展《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推进修订完善。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统一性。全年新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制度规定及管理措施43份,促进资源规划领域依法治理。

(七)全面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局官网主动公开年度报告、三公经费、重要计划规划、审批结果、交易过程、土地征收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全年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547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06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70929条;承办各类依申请公开1426件、“12345”转办件9401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八)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动公示我局政务诚信承诺内容,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事项排查,构建诚信政府部门;推进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协调将“共有人情况证明”纳入告知承诺事项范围;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印发《失信名单暂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失信行为监管。全年累计向“信用中国”网站推送信用信息1077条。完成3条信用信息修复,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九)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年来,顺利实现“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顺利开启。先后开展了地球日、湿地日、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以及“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协作联动,发挥局门户网站及“西安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营造了良好普法氛围。特别是“6.25”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市联动、政民互动,受到省、市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局3个单位、7名个人先后获评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林草系统和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发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分县局及直属单位内部法制结构还不健全,人员保障不到位,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抓法治理论培训缺乏计划性、针对性,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

(二)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压力依然较大。2021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总量、败诉率呈“双升”态势,一方面表明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反映出执法工作、信息公开等方面亟需不断改进和加强。

(三)机构改革还需持续深化。权责统一的资源规划执法体系和督察体系还需加快构建和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努力推动全系统依法治理。202110月,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我局接受了市主要媒体法治建设专题访谈。

(一)带头学法守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加强《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规章的学习,市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通过专题学法、案件研讨等形式,全年开展集体学法12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落实法治审核要求,局党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二)加强工作部署。围绕全局整体工作,研究制定了全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法治建设及重点普法工作35项,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精准发力。专题研究落实全国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两次召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项大会,推动全系统依法规范整治。

(三)推进依法治理。一是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围绕服务城市发展,积极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标准地”供应系列改革,研究实施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依法分类处理,有效破解“办证难”问题。二是狠抓资源规划领域乱象整治。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土地卫片执法、十四运违建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积极参与“一把手跟执法”活动,坚持靠前指挥研判,确保有关案件查处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加大法制审查力度。聘请业界三名知名律师作为市局常年法律顾问,公布法律顾问联系方式,拓宽法制审查范围,有效防范各项业务法律风险四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年完善制定制度规定43项,有效规范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等工作,加大决策事项督查督办,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四)严肃监督执纪。全力支持并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不断加强作风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大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保持高度警醒,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正确履职用权。全年立案审查16件,通报典型案例4起,有效推动系统内部依法从严管理。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力配合我市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全市创建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开展系列评估检查。聚焦资源规划(林业)领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标对表,细化任务分工。

(二)持续开展法制培训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系统法治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学习,构建行政司法互动培训模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有效增强法制培训教育效果。

(三)强化资源规划督察执法。继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卫片执法检查、违建别墅整治、例行督察整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秦岭“五乱”问题整改、砂石场整治等工作,坚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指导。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模式,规范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加强与法院、检察部门及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推进有关主观人为原因导致败诉案件问责整改,努力实现败诉量及败诉率双降。

(五)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完成《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修订,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修订《西安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办法》,启动《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制定

(六)全面推进实施“八五”普法。制定出台全市资源规划和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组织开展“地球日”“湿地日”“土地日”“测绘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等新法新规宣传,营造依法管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七)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政务诚信承诺,构建诚信政府部门。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强失信行为监管,完善信用修复程序,构建规范化信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