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我局重点工作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广度,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加大各类规划的主动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规划》《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西安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等内容。常态化做好“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547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06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70929条。加强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信息发布,在陕西省征地信息平台公开征地信息98条,通过短信等形式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1次、黄色预警15次、蓝色预警107次,为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及时准确发布动态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3131条,发布材料解读信息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46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接收通过邮寄、网络、现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26件,其中自然人1365件,占比95.7%。上年结转15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1件,全年办理1527件,年度办结率96.7%,较上年度增长10.4%。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汇编,在市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及时转发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印发的有关自然资源和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实行常态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审查标准,确保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公开法制审核,针对我局重要依申请公开件,认真严格履行法制审核职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全年市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814579次。推进网站集约建设,优化网站栏目,新开设专栏3个,维护专栏13个。通过门户网站办理留言370条,发布调查征集3项,收到意见84条。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办理各项服务240万余件。

2021年,我局共对外发布新闻稿件1623条,其中,中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刊转发新闻稿件252篇,“西安资源规划”等微信、微博公众号刊发信息1291条,参与市级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20起,发布局主要领导法治专题访谈及我局法治建设典型案例1期。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在线预约办理,查询进度,证书核验等功能,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秦岭生态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非法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植树节、爱鸟周等40余次网上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西安城市规划展览馆向群众展示城市规划风貌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对重点依申请公开进行专题研判。二是加强对区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四是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经验。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自然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文件,将“人人懂公开、人人抓公开、人人促公开”理念推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23.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65

 54

 0

 7

 0

 14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2

 20

 0

 0

 0

15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6

 22

 0

 1

 0

0

 4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89

6

     0

2

      0     0

29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8

 2

 0

 0 

 0 

1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2

 0

 0

 0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2

0

 0

 0

 0

1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3

 0

 0

 0

 0

2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6

 3

 0

 1

 0

 0

6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1

8

 1

 0

 0

 17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34

25

 0

 0

 36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3

 0

 0

 0

 0

 43

2.重复申请

 45

 2

 0

 0

 0

4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47

 73

 0

 7

 0

 15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0

 0

 0

 0

 0

5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1

1

6

3

0

0

3

6

0

1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针对上年度存在的与群众互动不够,回应关切不及时等问题积极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便民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便民化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笔共计人民币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