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资源规划长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2021年在市局网站规划条件公示12次,将8个批次的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资料主动公开至西安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二完善执法结果公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三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供公众查阅和监督。对房屋统一登记工作、不动产产籍权属进行公开,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310本,抵押、按揭证明13014本,办理首次权属登记42宗,转移权属登记14326件,档案信息查询73276人。五是实行执法监察和信访合一,12336微信平台办结线索70余条,处理办结12345市民热线平台工单1200余件,办理政务资源管理系统转办件200余件,办理市局及长安区转来人民网留言300余件,完成区委区政府智慧督察系统督办件6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在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其中,予以公开28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17件,无法提供32件,不予处理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规范平台信息发布流程,在长安区政府网站对本部门机构职能、领导成员、科室组成、联系方式、下属单位、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信息及时发布。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文字规范、信息准确。三是编制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传至区政府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查询本机关产生和发布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我局主动公开目录展开全面梳理和调整,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量,调整扩大公开范围,以方便群众了解、查阅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确保工作持续推进。有效督促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信息及时上传,确保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6.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0

0

0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

0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9

0

0

0

0

0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以主动发布公开为主,公众参与度、互动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在及时性、深入性方面还可进一步扩大和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尝试探索引进公众互动参与的公开方式,挖掘更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二是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人员业务水平,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做法,总结经验,让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