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资源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统筹推进全市资源规划领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有力促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印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审批服务依法高效运行。将市局144项审批事项中的131项下放分县局承办。精简优化工作流程和办理要件,压缩审批时限,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由155个工作日压缩为90个;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不动产交易登记要件减至5件内,时限压缩为1-5天;整合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综合窗口,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办结”。研发上线“西安智慧不动产+”微信APP,提供证书邮寄和上门办证等服务。所有高频业务审批事项实现线上运行。

(二)积极开展行业治乱。一是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拆除违建78395平方米;二是集中组织骊山违建整治攻坚战,全面查清并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三是有序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清查排查重点区域点位2722个,处置到位106个项目;四是牵头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了“绿盾”“亮剑”系列行动,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2700件,侦办案件62起;五是组织全市资源规划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清回复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470条。年初至今,全系统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4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41起。

(三)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年度案卷评查,抽查了10个分县局提交的50宗行政处罚案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制定下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双随机”抽查事项,建立了资源规划“双随机”监管平台。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研究制定《涉嫌土地及矿产资源犯罪案件衔接工作机制办法》,规范案件查处程序。

(四)依法依规处置行政争议。坚持依法依规承办复议诉讼案件,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截止12月初,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1起,办结367起,败诉23起;行政复议案件91起,办结80起,败诉7起;其余正在办理中。案件败诉率实现历年最低。

(五)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局官网主动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三公经费、重要计划规划、审批结果、交易过程、土地征收等信息。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共承办各类依申请公开790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印发《中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季报制度。截至目前共立案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组织处理23人,立案数量创近3年新高。进一步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高度警醒,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正确履职用权,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步。

(七)坚持抓好法治培训教育。集中围绕新《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等组织开展法治专题普训5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结合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宣传,广泛向群众和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引导群众按法定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法治培训4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急需进一步提升。机构重新调整后,自上而下虽然进行了人员整合,但由于磨合时间较短,人员对于土地、规划、林业方面的业务融合还不够彻底,业务、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层次不齐,直接导致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二)审批效率还有待提升。办事效率一直是企业、群众及各级部门关心的问题,尽管我们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但和群众期待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推行一网通办、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事权下放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改革。

(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仍然较大,败诉率较往年虽有所下降,但败诉问题值得反思。通过案情分析,重“实体”轻“程序”现象频发,反映出执法程序、工作流程仍然不够规范。土地权属争议、征地补偿问题仍然占比较大,这些问题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反映出日常工作沟通协调不到位,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责任权限还不够明晰。机构整合后,我局被赋予了原国土、规划、林业职能权限,同时接受了部分发改职能。但体制机制还未完全理顺,职能调整还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在林业的管理、违反规划的查处认定方面仍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法守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一)坚持政治引领。局党委认真吸取秦岭违建整治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及中省市有关法治建设要求纳入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每遇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工作安排,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确保贯彻落实中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

(二)加强工作部署。把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制定下发《2019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法治建设及普法重点工作36项,细化任务,明确分工。

(三)加强机构整合、业务融合。针对机构改革实际,依据处室职能、人员层次,全面调整布局机关处室人员结构,充实配强法制机构技术力量,全力落实保障法律服务经费。督促落实每周五业务大讲堂制度,促进业务融合,有效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规范党委议事流程。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作用,适时吸纳法律顾问参与对相关问题的审核研判,防范法律风险。

(五)坚持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整肃队伍,积极配合省市纪委查处和红星、田党生后续调查,大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查处违纪问题和纠正不正之风,塑造了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的资源规划新形象。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组织败诉案件清查整治。针对全系统近5年所有败诉案件进行清理清查,及时整治法制机构不健全、制度规定不落实等问题,形成败诉案件上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编制印发典型案例汇编三期,坚持以案代训、以案释法,有效发挥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结合机构改革,对涉及我局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查,经清理,继续有效76份、废止11份、需修改7份、报请市政府予以废止4份。收集整理国土、规划、林业常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0322248万字,编印下发《常用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管理文件汇编》,为规范本系统人员依法行政行为提供参考依据

(三)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法治建设重要部署,围绕“两统一”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资源规划管理制度,推动资源规划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助力我市奋力追赶超越发展。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委领导、各处室、各分县局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难点、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推进容缺受理、承诺制办理,加强风险点监控。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实施减政放权,实现80%政务服务事项的委托下放,促进资源规划审批服务优质高效。

(三)大力开展资源规划(林业)系统行业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坚持源头防范,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抓好资源规划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部、省和西安市政府关于推行执法“三项制度”的部署要求,实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扎实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监督纠错功能,针对诉讼、复议案件高发及败诉案件较多等方面及时研判通报,力争做到“败诉一案,整治一类”,杜绝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和公开平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为政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进一步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结合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全系统学法用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