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6-2020年)
总负责:田党生
主 编:王 勇
副主编:赵法锁
参编人员:王玉宝 王 科 刘铁铭 宋飞
苗 壮 胡志平 徐 勇 谢 星
编制单位: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长安大学地质工程研究所
完成时间:2006年5月
前 言
西安市位于黄河流域中游,关中平原中部,界于东经107°40′~109°49′和北纬33°49′~34°35′之间,东西最长204km,南北最宽116km,土地总面积10108km2,下辖碑林、新城、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临潼、长安、阎良九个区和蓝田、高陵、户县、周至四个县,总人口725万,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陕西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安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科研、高等教育、国防科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西安市地质构造环境复杂,新构造运动活跃,是渭河盆地强震密度最高的地区,其地貌类型主要有渭河及其支流河谷阶地、黄土台塬和基岩山地等,气候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干旱,秋多雨,多年平均降水量567.3mm,年平均气温13.3℃。
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复杂多变的气候,加之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西安市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次高、损失大,是全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城市之一。每年都有数量较多的、不同规模的各种地质灾害发生,以地裂缝、地面沉降、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交通中断、厂矿建筑和居民房屋被损坏、良田耕地遭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同时也影响了西安市城市规划布局、土地有效利用及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已经成为制约西安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当前西安市面临的重要地质环境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有计划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2004年3月1日起实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陕西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试行)》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年)》等文件的要求,根据全市9区4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其附件,特编制《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
规划的范围为西安市所辖行政辖区9区4县的全部地区;规划的对象为规划范围内所调查到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规划的基准年为2004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西安市地形总体趋势为:渭河以南大致由东南向西北呈阶梯状降低,依次为基岩山地、洪积扇裙、黄土台塬、冲洪积阶地;渭河以北由北向南依次为黄土台塬和冲积阶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决定了西安地质灾害发育。
西安市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裂缝、地面沉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类型。从整体上来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主要发生在南部秦岭山前和山区、东南部骊山山前和山区、以及东南部的黄土台塬区,即长安区、蓝田县、灞桥区、临潼区、周至县、户县等区县的局部地段;地裂缝和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西安市城五区(本规划为了方便内容的表述,将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雁塔区的总称为城五区,以下同)和灞桥区、长安区等区县的局部地段。
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造成了重大影响,如1988年8月14日在蓝田县葛牌乡暴雨诱发的大面积泥石流,直接导致了49人丧生,3185人无家可归,11050人受灾,经济损失2651.67万元;1993年西安机瓦厂滑坡,造成11人死亡,5人重伤,经济损失100多万人;西安市区内的地裂缝和地面沉降不仅严重威胁着各类工程的安全,给城市居民生活造成困难,而且也影响了西安市工程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有效利用及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迄今为止该灾害已经造成了近40亿元的经济损失。
根据各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全市共有灾害隐患点521处,其中,滑坡300处、崩塌159处、泥石流23处、地裂缝21处、地面沉降5处、不稳定斜坡11处、地面塌陷2处。
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近8000户、40000人、民房24000间、1处古建筑塔、1座水库、4处旅游景点,因地裂缝活动毁坏楼房170余栋、厂房车间60座、80条道路遭到破坏、累计错断供水供气管道50余次、立交桥2座,不能有效利用土地3700亩,直接经济损失近28亿元。
西安市地裂缝共有21条,主要分布于城五区(13条)、灞桥区纺织城和十里铺一带(4条)、以及长安区的浐河川道和八里塬接触处的川道边上(1条)、周至县的侯家村乡中二屯村(1条)、以及阎良区黄土台塬与一级阶地的相接地带局部(2条)。地裂缝灾害主要发生在城五区,损失也主要在城五区,城五区地裂缝的发育长度从几百米至十几公里不等,发育宽度从几十厘米至几十米不等。
据调查和探测,西安市城五区的13条主要地裂缝(带),总体上呈NEE走向,彼此间距在0.6-1.5km之间,近乎平行展布(具体分布见附图1、附图3)。地裂缝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定向性、成带性和等间距性,时间上明显的分区分段性、年周期性和活动方式的一致性;西安地裂缝每年在第3季度活动量最大、第4季度次之、第1第2季度最小,最大活动速率达56mm/a,一般在5-30mm/a;垂直位移最大、南北张拉量次之、水平错动量很小,张裂宽度随沉降量的增加而增加。
西安沉降区展布以主城区为主,东至纺织城,西至三桥镇,南至东三爻村,北至辛家庙,覆盖面积为200余平方公里。沉降区整体呈北东向展开,不均匀,现已形成5个较大的沉降槽,沉降速率超过100mm/a的沉降中心分别是:东八里村(CJ1)、小寨大雁塔十字(CJ2)、金花南路(CJ3)、胡家庙(CJ4)和辛家庙(CJ5)等,这些沉降中心的沉降量超过了2000mm,其中东八里村达到2832mm(具体分布见附图1、附图3)。
以上沉降中心具有以下活动特点:地面沉降中心呈椭圆形并与承压水降落漏斗中心基本一致;地面沉降速率年内不均匀,第三季度沉降量最大;地面沉降中心具有继承性,地面沉降总是在已有沉降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地面沉降垂直发展快,水平扩展慢。
西安市的滑坡主要分布在南部秦岭骊山山前和山区、东南部的黄土台塬边缘地段,即长安区、蓝田县、灞桥区、临潼区、周至县、户县等区县的局部地段,全市滑坡灾害隐患点共有300处,其中,长安区44处、蓝田县67处、灞桥区12处、临潼区42处、周至县109处、户县26处,具体统计分布见表1-1、附图1、附图3。
按坡体物质可分为:黄土滑坡、堆积层滑坡、基岩滑坡3种。
表1-1 滑坡类型统计表
分类依据 |
发育类型 |
数量(处) |
占总数比(%) |
物质成分 |
黄土滑坡 |
173 |
57.67% |
堆积层滑坡 |
122 |
40.67% |
|
基岩滑坡 |
5 |
1.66% |
|
滑面埋深 |
浅层滑坡(<6m) |
166 |
53.33% |
中层滑坡(6-20m) |
113 |
37.67% |
|
深层滑坡(>20m) |
21 |
9.00% |
|
规 模 |
小型(<10×104m3) |
170 |
56.67% |
中型(10-100×104m3) |
86 |
28.67% |
|
大型(100-1000×104m3) |
35 |
11.67% |
|
巨型(>1000×104m3) |
9 |
2.99% |
由表1-1可以看出,其中以黄土堆积层滑坡为主(295处,占总数的98.3%),基岩滑坡仅有5处。滑坡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占85.1%),其中规模小于10×104m3的小型滑坡170处,占56.67%;(10-100)×104m3的中型滑坡86处,占28.67%;(100-1000)×104m3的大型滑坡35处,占11.67%;>1000×104m3的巨型滑坡9处,占2.99%。
全市崩塌共有159处,城五区3处、长安区28处、蓝田县14处、灞桥区27处、临潼区58处、阎良区6处、高陵县2处、周至县17处、户县4处。其中:黄土崩塌128处、岩质崩塌22处、堆积层崩塌9处;巨型1处(ZZ070周至县西江沟崩塌)、大型5处、中型15处、小型138处。
城五区、高陵、阎良崩塌较少,主要为黄土崩塌,且规模小、危害轻;长安区、临潼、灞桥崩塌较多,主要为黄土崩塌,少有堆积层崩塌,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危害严重;蓝田、周至、户县崩塌规模较大,在该地区的山区以岩质崩塌为主,山前以堆积层崩塌为主,黄土台塬以黄土崩塌为主,规模以中、大型为主,且发育有巨型崩塌,稳定性差、危害严重。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是崩塌的主要诱发因素。
全市现有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共23处,其中威胁程度较高的有18处,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大型1处(LaT082葛牌泥石流)、中型8处、小型14处。按照泥石流发生的地形地貌条件,可将泥石流分为山坡型泥石流和沟谷型泥石流,属于山坡型泥石流5处、沟谷型泥石流18处。泥石流主要发育在南部秦岭山区、东南部的骊山山区、黄土梁洼地的沟谷中。长安区3处、蓝田县4处、临潼区2处、周至县6处、户县8处。强降雨是泥石流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一)、渭河冲积平原区
渭河冲积平原区地形平坦,主要地质灾害是城五区的地裂缝、地面沉降;北部高陵、阎良区县的崩塌;以及长安、蓝田、灞桥、临潼、户县等局部地区的崩塌。该区的崩塌以中小型黄土崩塌为主,且危险性较低;地裂缝和地面沉降造成的影响十分突出,且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规划。总的来看,地裂缝、和地面沉降是主要地质灾害,其危害比该区的崩塌所造成的危害要高出许多倍。
(二)、山前洪积扇区
山前洪积扇区,在洪积扇后缘,局部地段形成洪积锥裙,地形较陡,堆积层厚而且松散,其上为村庄和耕地,在雨季易发生堆积层滑坡,地质灾害成带状分布;在雨季,遇到暴雨条件,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一般该区的泥石流汇水面积较小,规模小,危害程度较轻。
该区以堆积层崩塌、堆积层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主。
(三)、黄土台塬、黄土丘陵区
该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黄土台塬边缘、黄土丘陵陡坎部位,主要由地形控制。主要的地质灾害有黄土滑坡、黄土崩塌,且黄土滑坡、崩塌成带状出现,规模较大,危害程度较高,具有较大的破坏性。
(四)、秦岭、骊山山区
该区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规模都较大,稳定性较差,危害程度高,多处还发育有巨型滑坡或巨型崩塌或大型泥石流等,其物质以岩质固体物质为主。主要分布于周至、蓝田、户县等区县。
全市9个区域(城五区、长安区、蓝田县、灞桥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区)中,地质灾害分布不均匀,具体分布特征见表1-2。
表1-2 地质灾害区域分布特征统计表
区 域 |
地质灾害点数 |
面积(km2) |
灾点占总数比重(%) |
灾点数量排序 |
灾点密度(处/km2) |
灾点密度排序 |
|||||||
地裂缝 |
地面沉降 |
滑坡 |
崩塌 |
泥石流 |
不稳斜坡 |
地面塌陷 |
总 计 |
||||||
城五区 |
13 |
5 |
|
3 |
|
|
|
21 |
509.9 |
4.03 |
7 |
0.041 |
6 |
长安区 |
1 |
|
44 |
28 |
3 |
|
|
76 |
1578 |
14.59 |
4 |
0.049 |
3 |
蓝田县 |
|
|
67 |
14 |
4 |
3 |
|
88 |
1969 |
16.89 |
3 |
0.042 |
5 |
灞桥区 |
4 |
|
12 |
27 |
|
8 |
|
51 |
332 |
9.79 |
5 |
0.117 |
1 |
临潼区 |
|
|
42 |
58 |
2 |
|
|
102 |
892.5 |
19.58 |
2 |
0.112 |
2 |
阎良区 |
2 |
|
|
6 |
|
|
|
8 |
244.4 |
1.54 |
8 |
0.025 |
8 |
高陵县 |
|
|
|
2 |
|
|
2 |
4 |
286.8 |
0.77 |
9 |
0.014 |
9 |
周至县 |
1 |
|
109 |
17 |
6 |
|
|
133 |
2974 |
25.53 |
1 |
0.044 |
4 |
户县区 |
|
|
26 |
4 |
8 |
|
|
38 |
1255 |
7.28 |
6 |
0.030 |
7 |
合 计 |
21 |
5 |
300 |
159 |
23 |
11 |
2 |
521 |
10041.6 |
100 |
|
|
|
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近几年,由于大量引用地表水及限采地下水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讲大大抑制了地裂缝的发展,尤其在城墙以内地裂缝的发展速率非常缓慢,地表基本上没有出露。但是,在东郊、南郊、西郊、北郊一带,地裂缝发展速率不容乐观,由于地裂缝发展的滞后作用,及局部地下水的开采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局部地段仍有发展趋势。
地面沉降的发展主要是在原有沉降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沉降,近期内不会产生新的沉降中心。东八里村沉降槽、小寨大雁塔十字沉降槽、金花南路沉降槽的发展相对会显著一些。
东南部黄土丘陵、东南部灞河及其支流沿岸的黄土塬边缘的滑坡崩塌突发性很强;南部秦岭山区、山前的岩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在适当的气候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同时,除本次调查到的滑坡崩塌以外,在黄土塬边缘、灞河、浐河两岸坡度较大的地方,还有可能产生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总之,西安市所处活动较强烈的复杂地质构造环境,降水较少且不均匀、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人类工程活动有进一步加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当今及今后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1、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和监管机制;区(县)、乡(镇)、村三级首长负责制基本得到落实,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各区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县)成立以主管副区(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局、水利、城建、交通、安监、气象、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防灾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2000年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以来,各区县都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汛期值班、领导带班、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及灾险情零报告制度,制定和实施了《西安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1.4.3 各区县地质灾害调查全面完成、区(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正积极开展
从2000年至2005年,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由专业队伍完成了西安市各区县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全市范围地质灾害类型、数量、形成条件和分布特征,划分了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地质灾害分布集中的区(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已完成。
1、各区(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初步形成;各乡(镇)行政一把手和村委会主任对本乡(镇)、村负责,全市521个地质灾害点隐患点均安排有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对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初步培训,大大提高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短期、临灾预报准确率,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各区(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机制,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抢险提供了人员和组织保证。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3-2005年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2005年西安市共发生地质灾情287次、险情1086起,成功预报10次,避免125人伤亡;对12处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勘察,治理了其中的10处,投入资金347万元;对受威胁较严重的居民搬迁200多户、搬迁人数近千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共开展应急调查30多次,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安排专人监测;组织各区(县)有关部门和监测队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6次,培训人数300多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大型宣传2次,发放宣传品2万多份。因为有较为完善的防灾制度、扎实的工作,使得全市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有较大增强。
但仍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专业人员缺少,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监测设备、监测水平落后。
(2)地质灾害专项防治经费不足。
(3)监测网络、应急反应系统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4)有不少干部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需全面、广泛开展,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西安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西安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健康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本着“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具体工作中,努力实现西安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西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4、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发挥综合治理效益的原则;
5、坚持“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
6、服从全省规划安排,指导各区县规划编制。
全市在2006~2020年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体制。在规划期内开展受威胁群众的迁安工程、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勘察、简易工程治理、典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使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明显提高,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降低,在同等条件下与规划前相比,实现经济损失减少50%以上,人员伤亡减少50%。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的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将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
1、近期(2006-2010年)目标
(1)建立起市、区(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初步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完成重点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初步建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使全市521处隐患点做到监测有记录、避险有预案、治理有方案,规划建设5个专业监测点;
(4)初步建成市、区(县)、乡(镇)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编制危害人数30人以上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初步建立起市、区(县)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地质灾害数据库共享和动态管理;
(5)积极开展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居民的迁安工作,对确受地质灾害威胁,其它治理措施效果差的隐患点居民实施迁安工程,近期完成全市需搬迁避让隐患点25%的迁安工作;
(6)积极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地质勘察与工程治理,使需要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30%得到勘察治理,使需要进行简易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30%得到简易工程治理;
(7)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2个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8)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和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基本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增长势头;
(9)力争每年举办1~2期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逐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研究,依靠科技进步,使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2、中期(2011-2015年)目标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使市、区(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高效运行;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监测质量和预报准确率,规划建设2个专业监测点;
(3)加大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居民的迁安工作,落实全市需搬迁避让隐患点35%的居民迁安工作;
(4)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察与工程治理,使需要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40%得到勘察治理,使需要进行简易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40%得到简易工程治理;
(5)开展滑坡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优化研究;
(6)及时进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野外调查,并将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7)使全市有关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的基本知识,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一定增强。
3、远期(2016-2020年)目标
(1)完成余下专业监测点的建设,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2)使市、区(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高效运行,形成业务过硬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队伍,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3)基本完成全市所有需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迁安工作;
(4)使余下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
(5)使全市有关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大大增强,管理经验得到丰富,防治能力明显提高;
(6)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研究,扩大国内外地质灾害防治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在各区县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密度、规模、气候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全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不易发区(D)四级,具体分布见附图1、附图3。
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形陡峻、水系发育、人口密集,加之人类工程活动极为强烈。本区总面积为1790.73km2,占总面积的17.86%,而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就有394处,地质灾害点平均密度达0.22处/km2。这些地质灾害有的已经发生,但绝大部分存在重要灾害隐患。
该区包括:
(城五区):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及未央区的部分街道办。
(长安区):杜永-窑底村;瓜洲村-上湾村;塔坡村-黄土坡村;赵家湾村-留公一村;王乐村-白庙村;古沟-炮里村;晓村-咀头-魏寨;秦岭浅山及山前。
(蓝田县):任老湾-杨顶;葛牌-红门寺;下许-姜湾;马王庄-胥家村;庙坪-党家咀;滑张-李家村;惠新庄-田家坡;支家沟-徐家河;雷家湾-游凤岭。
(灞桥区):红旗街道办的三殿村、湾子及神鹿坊地区;黄土台塬的东部边缘,即从毛西村至东蒋村的广大地区;野鸡胡至栗沟公路沿线两侧地带;十里铺街道办北至李家堡南到尉家坡一线地带。
(临潼区):临潼区的南部山区,主要包括斜口街办南部、骊山、秦岭街办南部、土桥、穆寨、小金等乡镇。
(周至县):108国道(沿黑河一线、板房子乡与厚畛子镇交界的108国道沿线的马鞍桥金矿一带)马召镇以南地段;竹峪、翠峰、广济、骆峪、马召、楼观、九峰一线的山前黄土台塬地区;厚畛子镇黑河沿岸。
(户县):涝峪河沿岸;太平河沿岸;甘峪水库-乌东。
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108国道沿线,堆积层滑坡、崩塌成带发育;山前黄土台塬区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呈带状分布发育;厚珍子镇黑河沿线堆积层滑坡、泥石流、崩塌都较发育。
该区面积为2530.98km2,占总面积的25.25%,全区灾害点共有103处,灾害点密度为0.04处/km2。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次之。
该区地质灾害发育与人类工程活动关系密切,堆积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该区主要包括:
(城五区):雁塔区东南部浐河西岸史家湾-余王扁地段。
(长安区):杨庄-鸣犊;秦岭中山区。
(蓝田县):韩家岩-雷家-汤兴寺;清峪口-上寺;蓝桥-辋川;小洋峪-三台山亚;樊家坡-鲍旗寨;柿坡-扁底下。
(灞桥区):席王街道办的苏家营、肖家寨、杨圪塔和毛西村一线;红旗和狄寨街道办北至马家沟,南到常家湾一线及鲸鱼沟的广大地区;狄寨街道办的北至枣林坡,南到安家庄,东至芋坡林场,西达胡家沟的大部分地区。
(临潼区):北起零口镇,南至南韩村的零河两岸;北起坡张村,南至旁岩村的戏河两岸。
(阎良区):振兴街办纪王-关山镇乔家中易发区。
(高陵县):梁村塬崩塌地面塌陷;泾渭河岸边崩塌。
(周至县):竹峪乡泥峪河沿岸;骆峪乡西骆峪河沿岸;寺家山、汤铺、西老君岭公路一线;陈河乡陈河乡沿岸;厚畛子镇红水河、把斗河、大蟒河沿岸;厚珍子镇太平河、清水河、花儿坪河、胥水河沿岸;黑河源头;板房子乡东河、清水河、虎豹河沿岸;王家河乡王家河、东河沿岸;陈河柳叶河沿岸;楼观镇黄石沟、就峪河沿岸;集贤乡田峪河、赤峪河沿岸;九峰乡耿峪河沿岸;平行于108国道黑河沿线的狭长地带;平行于黄土台塬易发区的狭长地带。
(户县):涝峪河中山区;太平河中山区。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的范围比较广,面积为2177.07km2,占总面积的21.72%,主要包括南部山区各条河流之间的山梁地区,区内多属于中高山地貌,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差,由于山势高,植被较发育,区内人口相对稀少,人类工程活动程度较弱,因此地质灾害较为微弱,为低易发区。全区灾害点23处,灾害点密度为8.27×10-3处/km2,零星分布于开垦耕植的斜坡、民宅周围、公路沿线的边坡地带,以小型堆积层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为主。
主要包括:
(城五区):碑林区、新城区全部及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的部分街道办。
(长安区):秦岭高中山区。
(灞桥区):老人仓及其以南地区;以灞桥区政府为中心,东到洪庆街道办的胡家沟,西至浐河右岸的广大地区及黄土台塬塬上部分。
(临潼区):主要位于陇海线以南的洪积平原地带。
(阎良区):石川河岸边;清河岸边。
(高陵县):奉正塬地面塌陷。
(周至县):除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不易发区之外的南部山区。
(户县):万花山-静峪脑;太平庄;首阳山。
该区面积为3526.21km2,占总面积的35.17%。地质灾害点1处,地质灾害密度为3×10-4处/km2。因该区地处平原,地势平坦,无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的条件,因此地质灾害不发育。
主要包括:
(城五区):未央区北部、莲湖区和雁塔区部分。
(长安区):渭河冲积平原及黄土塬面;炮里塬面;八里塬面。
(蓝田县):华胥-三里镇-玉山;姚村-郭村;龚家村-下峙峪。
(灞桥区):新合、新筑、灞桥街道办以及灞河两岸的大部分地区。
(临潼区):渭河两岸的冲积平原,包括徐杨、栎阳、新市、雨金、任留、行者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振兴街办复兴-武屯镇仁义;关山镇潘刘-南寨;关山镇西王-官刘。
(高陵县):湾子-鹿苑;泾渭河漫滩。
(周至县):山前黄土台塬区以北的乡镇。
(户县):户县北部平原。
在综合分析西安地区现有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所处地理位置的基础上,结合西安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对西安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区进行定性划分。具体原则如下:
1、人口密集的城五区和重要建筑物区;以及重大的生命线工程如地下管线、主干公路;地质灾害危害程度高的地区,作为重点防治区。
2、一般居民点较集中、工程设施相对较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中等的地区作为次重点防治区。
3、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轻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较低的区域作为一般防治区。
4、重点防治区段和次重点防治区的划分,主要突出“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定性地划分出西安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共7个、次重点防治区共14个、一般防治区3个,防治分区及说明具体见附图2、附图4。
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差,包括了黄土台塬的高陡斜坡边缘带和秦岭浅山沟谷区和山前洪积扇后缘区。该区地质灾害发育,共防治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408处。该区包括4个黄土塬边重点防治区和一个浅山沟谷和山前洪积扇重点防治区,总面积1591.8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5.75%。
(1)城五区地裂缝带重点防治区(A1)
该区位于城五区工业和人口聚居地带,面积约5.15km2,地势平坦,地质条件复杂,主要地质灾害有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共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建筑物、城市生命线工程、城市土地规划利用影响和危害严重。地裂缝的影响范围按《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DBJ24-6-28)为地裂缝带宽45m范围。
(2)杜永-窑底;塔坡-黄土坡重点防治区(A2)
该区位于神禾塬西南边缘斜坡带上,主要在长安区王曲镇、郭杜镇、韦曲镇、杜曲镇、王莽乡管辖内,面积约32.60km2。该段塬边高差60-70m,向两头高度有所下降,大约40m左右。塬边斜坡坡度平均在30°左右,但大部分地段斜坡下部为直立陡坎。发生较大降雨易形成地面径流,从塬边斜坡上流下,冲蚀斜坡,诱发黄土滑坡和黄土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该区共有22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受威胁住户348户、1449人、1199间民房、古塔两座,该区重点防治灾害种类为黄土滑坡和黄土崩塌。
(3)灞河-浐河沿岸重点防治区(A3)
灞河、浐河沿岸地段,以及炮里塬面南边缘斜坡带,主要位于灞桥、长安、蓝田区县境内,面积约44.74km2。主要包括:十里铺街道办的李家堡、米家崖、十里铺、张家湾、小寨、长乐坡直到张家坡一带;红旗街道办的三殿村、湾子、神鹿坊、高桥、南江村,狄寨街道办的庞家村一带;席王街道办的毛西村、三杨坡、高沟村、龙湾、西张坡、马渡王、东张坡、唐家坪、西蒋和东蒋村一带;洪庆街道办野鸡胡至栗沟沿公路两侧地带等。以黄土滑坡和崩塌为主,局部有泥石流灾害隐患。该区共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57,涉及受威胁住户:414户、1390人、1840间房屋、38孔窑洞、2.5km公路,估算经济损失1920万元。该区重点防治灾害种类为黄土滑坡和黄土崩塌。
(4)骊山山区、山前地带重点防治区(A4)
该区包括临潼的骊山山地区和黄土丘陵区,以及蓝田横岭的三官庙乡的黄土丘陵地段,总面积约249.3km2。主要包括临潼斜口街办南部、骊山、秦陵街办南部、土桥、穆寨、小金等乡镇;蓝田的三官庙乡。该区人口集中,企事业单位较多,其中骊山、华清池等著名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较大,人类活动强烈,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重大。该区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40处,威胁436户、1918人,房屋1584间,公路0.08km,财产1696.23万元。
该区其地质灾害基本特征是灾害隐患点多,其中以崩塌、中-巨型黄土古滑坡的复活为主要灾害类型,且多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石料开采所堆积的废渣有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5)108国道马召镇以南重点防治区(A5)
该区包括周至的马召、陈河、王家河、板房子、厚畛子等五个乡镇的108国道沿黑河主流两岸长条带状地段,面积约437.5km2。由于108国道的修建和黑河水位变化的影响,加之人口较密集,人类工程活动尤其是路边坡体破坏十分严重,地质灾害人为因素破坏严重,如马鞍桥金矿等矿山环境,地质灾害异常发育。该区堆积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50处。全区地质灾害涉及受威胁住户35户,人口135人,房屋320间,学校1所,预测评估直接经济损失将高达41万元。
(6)涝峪河重点防治区(A6)
该区主要包括户县境内涝峪河及其支流以及户菜公路沿线,面积约83.3km2。该区域内由于山势陡峭、支沟发育,人类居住于半山斜坡平缓处,由于地层因素以及人们削坡建房、陡坡种植、削坡修路和近来迅速发展的采矿业,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斜坡坡脚临空失去稳定性,采矿废渣乱堆乱弃,阻塞河道,地质环境较差,形成众多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实地调查确认,区内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其中堆积层滑坡5处,泥石流6处,崩塌3处。威胁住户48户,227人,165间房,公路600m,以及通信光缆等。
(7)秦岭山前地带重点防治区(A7)
该区主要包括周至县中北部、户县中北部、长安区中北部、蓝田西部秦岭山前的洪积、坡积地带,面积约744.4km2。地形坡度较大、地质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基岩或堆积层滑坡、崩塌、泥石流均发育,共有灾害点112处。地质灾害发育主要由地形地貌控制,人类工程活动、暴雨影响严重。威胁住户534户、2858人、1639间房、公路450m、水泥厂1座、水库1座、及通信光缆。
各重点防治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点统计见附表1。
该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包括渭河冲积平原区、黄土台塬的高陡斜坡颇顶一带和秦岭浅山沟谷区和山前洪积扇后缘区。该区地质灾害较发育,共防治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95处。依据所处位置分为14个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2425.4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4.01%。
(1)小江村-三府衙次重点防治区(B1)
该区为长安区神禾塬东北边缘斜坡带,从西北往东南分属韦曲镇、杜曲镇和太乙宫镇管辖,面积约9.84km2。曾发生过两次滑坡,滑坡前缘推倒十多间房屋,死亡4人。该区共有2处黄土崩塌隐患点,共威胁村民4户、16人、13间房。区内重点防治灾害种类为黄土崩塌。
(2)马腾空-杨庄-焦岱次重点防治区(B2)
该区位于长安八里塬塬边斜坡带和库峪河阶地上,属魏寨乡、鸣犊镇、杨庄乡、王莽乡和引镇管辖。面积约72.0km2。共涉及13处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村民144户、568人,45间房,估计潜在直接经济损失约253万元。区内重点防治灾害种类为黄土滑坡、崩塌。
(3)纺织城至江家沟一带次重点防治区(B3)
该区包括灞桥区纺织城至江家沟的带状地区和长安区鲸鱼沟沿线地带,面积约34.62km2。主要发育有崩塌、滑坡和潜在危险斜坡等地质灾害3处,威胁137户,568人,及公路、度假村等,预测评估潜在直接经济损失114万元。区内重点防治灾害种类为黄土和堆积层滑坡、崩塌、泥石流。
(4)赵家沟-三里镇-后车贺次重点防治区(B4)
该区地处蓝田县中部,主要包括王顺山及其周围地区,面积约319.3km2。该区人口稀少,植被也较好,但由于地处秦岭山前大断裂,岩体十分破碎,地形陡峻,基岩崩塌十分发育,山洪也极易引发泥石流,而位于堆积区的山前洪积扇区正好是人口居住区,为保护居住于下游堆积区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该区防治的重点是山洪引发的泥石流,此区共有灾害点2处。
(5)骊山山前洪积扇、交通干线次重点防治区(B5)
该区包括临潼区范围内的黄土台塬、洪积平原和交通干线等地段,面积约241.8 km2。包括马额、铁炉及零口的南部、代王街办的东部、骊山街办和斜口街办的南部,该区人口相对集中,乡、镇、县办及地方企业多,交通线路等生命线工程密布,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较发育。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多为当地村民切坡建房挖窑而形成,危害较大。该区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20处。威胁户数108户,人口471人,家畜51头,房屋509间,财产224.85万元。
(6)黄土台塬、交通干线次重点防治区(B6)
该区包括临潼区北部的相桥镇、油坊镇和铁路沿线一带,面积约320.4km2,。该区人口相对集中,乡、镇、县办及地方企业多,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密布,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较发育,共有灾害点4处。该区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小型黄土崩塌。
(7)阎良黄土台塬崩塌次重点防治区(B7)
该区位于阎良北部的黄土台塬边缘地段,面积约95.3km2,主要为一些中小型黄土崩塌,灾害点共有8处。灾害的发育受到地形地貌的控制,人类工程活动对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影响较大,危害程度中等。
(8)高陵冲积平原次重点防治区(B8)
该区位于高陵县南部渭河一、二级阶地上,面积约140.5km2,主要为一些中小型黄土崩塌,灾害点共有4处。灾害的发育受地形地貌的控制,受到河水冲刷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严重,危害程度中等。
(9)厚珍子镇胥水河沿岸次重点防治区(B9)
该区包括周至厚畛子镇胥水河两岸狭长地带,面积约54.3km2。地貌上属于秦岭山区,河流崖坡多处出现局部滑塌现象,为泥石流的发育提供物质来源。该区地质环境差,局部小型的沟岸崩滑物,极易在下游形成泥石流,各类工程活动及暴雨会加剧其发展,将威胁村寨、农田。对区内的这些地段均要加强监测。
(10)厚畛子镇红水河、姚家河沿岸次重点防治区(B10)
该区位于周至厚畛子镇红水河、姚家河两岸带状狭长地带,面积约64.9 km2。地貌上属于秦岭山区,山高坡陡,地形起伏极大。区内堆积层滑坡发育,受暴雨影响极大,滑坡的崩滑物又为下游泥石流的发育提供了条件,地质灾害较严重,共有灾害点57处。
(11)泥峪河、骆峪河、陈家河、汤铺-踏三县公路沿线次重点防治区(B11)
该区包括周至骆峪乡、竹峪乡泥峪河、骆峪河两岸狭长地带,以及广济、骆峪、陈河三乡镇的部分地区,面积约200.2km2。地貌上该区小部分属于黄土台塬区,大部分属秦岭山区。黄土台塬区,黄土覆盖层较厚,黄土滑坡较发育,人口集中,危害较大。山区地形起伏变化大,人口较少,斜坡上开垦耕地,植被破坏严重,堆积层滑坡发育,共有灾害点7处。对区内危害程度较大、稳定性较差的滑坡要重点防治。
(12) 王家河、东河、虎豹河、清水河沿岸次重点防治区(B12)
该区主要包括周至王家河乡的王家河及其支流、板房子乡虎豹河、清水河、东河两岸的带状地带,面积约315.4km2。地貌上该区属于秦岭山区,地质灾害类型以堆积层滑坡为主,崩塌次之,滑坡12处,崩塌2处,威胁住户16户、人口52人、房屋21间、乡村道路及河流。共有灾害点14处,其中堆积层滑坡、崩塌主要分布于沟谷两侧,受河水冲刷侵蚀坡脚,使滑坡、崩塌前缘产生临空面,稳定性差。
(13)耿峪河、赤峪河、田峪河、就峪河、柳叶河沿岸次重点防治区(B13)
该区包括周至县的耿峪河、赤峪河、田峪河、黄池沟、就峪河、柳叶河两岸的带状地区,面积约161.0km2。地貌上绝大部分属于秦岭低山区或山前黄土台塬与秦岭山区的接壤地段,两岸斜坡上黄土覆盖层较厚,黄土滑坡较为发育,加之沿岸地带人类工程活动较强,植被破坏,地质灾害危害较严重。
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共有灾害点14处。由于该区地质环境复杂,加上河水涨落的影响,地质灾害易发生。对该段的严重隐患必须采取监测、工程治理或避让等措施进行重点防治。
(14)凤凰山-母子坪、西寺-黄羊坝-老碗沟口次重点防治区(B14)
该区大部分处于户县涝峪、太平境内,其余为蒋村镇、石井镇、庞光镇以及草堂镇的局部地段,面积约395.9km2。该区分布于重点防治区外围,与重点防治区具有相同的地质环境,不同的是人口相对稀少,人类经济工程活动相对较弱,因而地质灾害发生率相对较低,区内在地质灾害较少,仅2处灾害点。地貌上以低山、中山地貌为主,该区域内的防治主要是人员搬迁,退耕还林,禁止乱采乱挖,恢复生态平衡。
(1)冲积平原除A、B外的地区(C1)
主要为渭河及其支流冲积平原,面积约3645.27km2,地势比较平坦,地质条件简单,仅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注意观察。对渭河及其支流两岸应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主要分布于城五区、长安区、灞桥区、阎良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等区县出去重点防治区 (A)和次重点防治区(B)外的局部地区。
(2)黄土台塬区除A、B外的地区(C2)
主要为黄土台塬塬面区,面积约1142.33km2,地势平坦,地质条件简单,地质灾害不发育或不影响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白鹿塬、咸阳塬、神禾塬、少陵塬、川道、炮里塬塬面、八里塬塬面等等。
该区域主要是以保护地质环境、防止诱发地质灾害为主,对不适宜人类生存及居住的地点实行搬迁,严格规范挖沙取土等人类工程。
(3)骊山、秦岭山区除A、B外的地区(C3)
主要为中高山无人居住区,面积约1220.1km2,该区人烟稀少,森林覆盖较好,人类经济活动较弱,地质灾害不发育。
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设已初步完成,全市已发现的5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今后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应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由当地政府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签订责任书,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把监测落实到乡镇、村组或具体单位,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住户手中,让受威胁的群众知道灾害发生时的信号、撤离路线和应急方案。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力度,实行省、市、县(区)、乡(镇)四级管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监测技术,统一技术要求,不断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同时逐步落实监测经费,使群测群防网络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
威胁3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威胁30-300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威胁3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由所在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目前,已调查统计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已基本落实,规划期内主要确保责任人和监测人的工作落到实处,注意责任人和监测人的变更,并就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当中不够完善或安排不够合理的环节进行改正,及时补充新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将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进行地质灾害的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规划期内选择稳定性差、规模大、危害程度高的14隐患点进行专业监测,近期(2006-2010年)建设5个专业监测点、中期(2011-2015年)建设4个专业监测点、远期(2016-2020年)建设5个专业监测点,详见表4-1。
继续开展西安市主城区地裂缝监测和地面沉降分层标监测,采用新型仪器设备进行专业监测,不断提高监测精度。
表4-1 专业监测点分期建设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威胁对象 |
防治 方案 |
防治 分期 |
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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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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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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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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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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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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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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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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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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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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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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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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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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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 |
注:监——专业监测;永——永久性工程治理。
根据群测群防监测网、专业监测网,建立预警预报系统。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时应当落实责任,充分考虑预警预报的时效性能。
单一地质灾害点的预警,由市或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环境监测部门根据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资料提出,经市或区县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向灾害点所在的乡镇、村发出,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有关村委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按预先制定的撤退方案组织群众疏散、撤离。
区域性地质灾害的预警,由市或区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根据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共同研究提出,速报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电台、电视台和电话向全市或全区(县)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规划期近期(2006-2010年)内要制定有关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收集、汇总、发布的制度和规定,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处理的程序,提高预警信息处理的快捷性和准确性。
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基本建成全市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在规划期中期(2011-2015年)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并狠抓预警预报系统的运行。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并根据全市、各区(县)的实际,规划期内必须做好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与物质、应急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各区(县)应成立以主管副区(县)长为总指挥,国土、水利、城建、安监、交通、气象、民政、公安、武警及医疗机构方面的人员参加及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部,监督指挥全区(县)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分析全区县地质灾害监测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需要,可随时启动“预案”。指挥部成员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时赶赴现成,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指挥并参与抢险救灾。
市、区(县)在规划期内应建成突发性地质灾情上报系统,对于一、二级地质灾情应在4小时内上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为了确保应急反应系统的战斗力,规划期内必须就“应急系统”建设制定专门的制度和规定,如人员编制与分工、设备、演练活动、临“战”时指挥与调度等规定。
各区(县)应制定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复查与汛期应急调查制度,在应急调查的基础上,对灾害点稳定性和危险性有较大变化的灾害点做到每2年定期复查,对新产生的灾害点要及时做好上报、加入数据库、详细调查等工作,以掌握灾害点的稳定性及危害程度的动态变化。
应急队伍主要以青年民兵组成,并有公安、武警、消防、医疗等人员参加。每年汛期来临前要明确应急队伍的人员组成和编制,并模拟应急抢险的实际组织演练,确保组织有序、临灾不乱、反应迅速、指挥灵活。应急反应队伍的建设应当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市应建立一支人员组成合理、配备良好的高素质专业抢险队伍,各区(县)应规划逐步建立专业抢险队伍。
为了确保“应急”,无论领导与指挥系统还是应急队伍,都要配备良好的通讯、交通工具、铲挖掘机、抢险物质及其他救护设备和医疗器械等。每年地质灾害多发期来临之前须确定提供有关设备的单位和负责人,一旦急需则可立即投入使用。通讯费用可划入年度日常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当中。仪器配置主要指抢险救援人员的专用工具,如消防器材、棚布、医用药品、开挖工具、相机、GPS等。监测人员需配备预警设备,如哨子、锣鼓、高音喇叭等。
各区(县)要根据要根据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对于威胁人数30人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区(县)规划中要组织专家共同制定可行的“防、抢、撤”方案,方案执行时应有专家做技术指导。
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基本建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并逐渐落实该系统的运行,规划期中期(2011-2015年)内要进一步完善该系统,使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高效运行。
规划期近期(2006-2010年)内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的市、区(县)两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和基于GIS的信息查询系统。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所有灾害点的信息入库工作,将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类型、特征、危害程度、防灾预案等情况进行统一入库管理,使其能够进行空间查询、图属互查、动态更新等,并建立全市威胁人口大于50人以上隐患点的专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门管理。2008年年底前争取完成全市地质灾害网站的建设并与省专业网站联网,使各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资料上报与传输能在网上进行,逐步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便捷性。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相关信息应及时输入数据库,同时应对各灾害点隐患点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威胁对象等)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系统的高效运行。
根据西安市实际情况,对工程治理造价远远大于搬迁所需资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居民5户或3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居住条件恶劣的灾害点首先考虑搬迁。
各区(县)政府统一协调和规划地质灾害危险点地段居民的搬迁工作,把搬迁避让与扶贫帮困结合起来。利用国债以工代赈资金、退耕还林、扶贫帮困异地搬迁资金把边远偏僻、不宜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
根据以上原则,在2006~2020年规划期间与省、市、区(县)扶贫办协作,完成全市319处隐患点近1050户、5337人的迁安工作,其中2006-2010年底前完成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312户1473人;2011-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108处436户2101人;2016-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124处302户1763人。地质灾害隐患点近期、中期、远期搬迁避让规划明细表分别见附表2、附表3、附表4。
从全市5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中,选取对城市、县城、集镇、道路、居民区、学校、公共设施等具有重大威胁且稳定性差的隐患点20处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治理,根据灾害点的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其中2006-2010年底前完成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和治理工程;2011-2015年底前完成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和治理;2016-2020年底前完成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和治理,详见表4-2。
表4-2 西安市地质灾害工程地质勘察治理点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威胁对象 |
防治 方案 |
防治 分期 |
BQ043 |
苏家营二组崩塌 |
席王街道办苏家营村二组 |
威胁120户500人,威胁资产200万元 |
永 |
近期 |
|
CA067 |
王曲村六、七组崩塌 |
王曲镇王曲村六七组 |
70户270人210房 |
永 |
近期 |
|
H016 |
土壕滑坡 |
石井镇站马村一、二组 |
20户90人60间房 |
永 |
近期 |
|
LaT053 |
杨家坡滑坡 |
安村乡杨刘村三、四组 |
威及120户、500人 |
永监 |
近期 |
|
LT108 |
棋亭滑坡 |
骊山办骊山华清池 |
威胁棋亭、飞虹桥等重要古建筑物 |
永监 |
近期 |
|
LT109 |
骊山滑坡群 |
骊山办骊山华清池 |
三元洞,铁路疗养院,以及华清池等重要建筑群 |
永监 |
近期 |
|
BQ023 |
东张村滑坡 |
席王街道办东张村 |
毁窑16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威胁78户280人,威胁资产300万元 |
永监 |
中期 |
|
CA063 |
南堡寨崩塌 |
王曲镇南堡寨村 |
75户300人200间房 |
永监 |
中期 |
|
LaT015 |
姜湾滑坡 |
华胥乡姜湾村一二、五组 |
威及90多户、600人 |
永监 |
中期 |
|
LaT043 |
磨李村滑坡 |
李后乡磨李村二组 |
威及40户220人100间房 |
永 |
中期 |
|
LaT049 |
西新庄滑坡 |
孟村乡西坡村西新庄 |
威及110户、500人 |
永监 |
中期 |
|
LaT054 |
刘家坡滑坡 |
安村乡杨刘村一、二组 |
威及214户997人465间房 |
永监 |
中期 |
|
ZZ080 |
黑河水库2#滑坡 |
楼观镇团标村 |
黑河水库 |
永监 |
中期 |
|
CA025 |
西江坡崩塌 |
杜曲镇西江坡村 |
50户200人150间房 |
永监 |
远期 |
|
H036 |
甘峪水库滑坡 |
蒋村镇甘峪口村 |
8户35人27间房、甘峪水库 |
永监 |
远期 |
|
LaT052 |
水家咀滑坡 |
孟村乡水吴村水家咀 |
威及70户、270人 |
永监 |
远期 |
|
LT004 |
吕家组滑坡 |
斜口办龚吕村吕家组 |
威胁居民32户,120人,房屋100间 |
永 |
远期 |
|
LT025 |
宋河组滑坡 |
小金乡东合村宋河组 |
威胁居民27户,127人,房屋81间 |
永 |
远期 |
|
ZZ096 |
九组滑坡 |
九峰乡虎峰村九组 |
27户,128人,直接威胁资产60万元 |
永监 |
远期 |
|
ZZ128 |
任家城滑坡 |
竹峪乡苍峪村四组 |
60户,250余人,乡道约100m,直接威胁资产50万元 |
永监 |
远期 |
注:监——专业监测;永——永久性工程治理。
从全市5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中选取危害程度较大、灾变现象和形成原因明显、难以搬迁避让、不需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简易工程措施能够治理或有效防止灾害发生的164处隐患点进行简易工程治理。根据灾害点的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其中2006-2010年底前完成5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简易工程治理;2011-2015年底前完成5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简易工程治理;2016-2020年底前完成5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简易工程治理。简易工程治理近期、中期、远期治理明细表详见附表5、附表6、附表7。
简易工程治理措施应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征等情况分别对待。滑坡和崩塌的简易工程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修筑地表排水沟渠排除地表水、坡周边修截水沟、粘土填缝、削坡减荷增强滑体稳定性、植树种草防止坡面水土流失和增强坡体稳定性等措施;泥石流的简易工程治理措施主要包括生物措施和简易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包括滞留降水、保持水土和调节径流等,简易工程措施包括修筑导流堤、护坡、渣石堆加固、简易拦石坝等措施。
在2006~2008年期间,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全面掌握矿区地质环境现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矿业大县——周至县和蓝田县开展重点调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逐步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矿主自觉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规范矿山开采,减缓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益严重的局势。2010年底前要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开展周至县马鞍桥金矿矿区和蓝田县蓝田小寨水泥石灰岩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含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
为了提高地质灾害科学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队伍,在规划期内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固定时间在市、县(区)政府所在地、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集镇等进行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其防治工作的宣传;制作宣传片,采用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进行全民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和教育,尤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范围内的宣传,以引起相关干部群众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在规划期内采取多种形式对管理人员和群防人员进行培训,争取每年举办各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1-2期,培训1000名学员左右,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管理人员、防治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知识防治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自救能力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营造良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
近期(2006-2010年)要紧密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和重点,选择不同地区、以地裂缝、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为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同时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研究,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中期(2011-2015年)依托临潼骊山滑坡群治理工程以及规划的其它滑坡治理工程及专业监测资料,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气象部门合作,开展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优化研究。
地质灾害勘察治理、监测预警与示范区建设等估算标准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估算暂行标准》(2000年2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仪器设备和工具配备等均按市场咨询价格;受威胁居民迁安工程参照执行陕西省扶贫移民搬迁政策。
1、群测群防监测经费
西安市目前规划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521处,每点平均每年监测153天,每天监测1次,其中规划搬迁避让、专业监测、工程治理等措施进行防治的隐患点在其规划防治期以后不再进行监测。汛期(每年汛期从6月1日至10月31日)加密监测次数,非汛期适当减少监测次数。每点次群众监测补助经费按2元估算,全市近期需监测补助经费79.71万元、中期需监测补助经费79.71万元、远期需监测补助经费79.71万元,规划期每年共需群测群防监测补助经费15.94万元。
2、专业监测仪器采购及监测点建设经费
为了更加精确地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提高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性,规划期内继续开展西安市主城区地裂缝监测和地面沉降分层标监测(城五区的13条地裂缝、5个沉降中心),采用新型仪器设备进行专业监测,不断提高监测精度;另外,再规划建设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预报。近期给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各配备一套专业监测仪器,中期给长安区、蓝田县、灞桥区、临潼区、周至县、户县各配备一套专业监测仪器,每套仪器购置资金按25万元估算,则近期需50万元;中期需150万元,共需200万元。每个监测点的建设按2万元估算,近期建设5个,需10万元;中期建设4个点,需8万元;远期建设5个,需10万元,共需28万元。每点每年监测经费按0.5万元估算,近期运行5个点,每年需2.5万元;中期运行4个点,每年需2.0万元;远期运行5个点,每年需2.5万元。另外,主城区地裂缝监测和地面沉降分层标监测按每年运行费用5万计算,规划期内共需75万。近期合计97.5万元,规划期经费合计373万元。
3、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经费
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经费按50万元估算。
4、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经费
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经费按50万元估算,各区(县)按20万元估算,共需310万元。
5、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经费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备专用车一辆,按40万元估算,各区(县)分别配专用车一辆,每辆按20万元估算,共需资金300万元。
6、搬迁避让补助经费
规划期内全市有319处灾害隐患点的1050户5337人需搬迁避让。参照扶贫移民搬迁政策,省上每户补助5000元、每人补助1000元,市、区(县)每人补助1000元,则搬迁避让补助经费共计1592.4万元,其中申请省补助1061.6万元,市县补助530.8万元。该费用未包含城五区由于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需搬迁的住户及人员,未包括每年新发生危险隐患点所需的搬迁避让经费。
7、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地质勘察、治理经费
规划期内近期拟进行大型工程地质勘察和治理的项目有6个点,需2400万元;中期治理7个点,需2800万元;远期治理7个点,需2800万元,合计8000万元。
8、简易工程治理经费
规划期内欲进行全市16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简易工程治理工作,各隐患点按10万元估算,共需1640万元。其中,近期治理58个点,需580万元;中期治理53个点,需530万元;远期治理53个点,需530万元。
9、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保护规划编制经费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保护规划编制经费按50万元估算,各区县按20万元估算,共需310万元。
10、突发性地质灾害汛期应急调查、复查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复查经费每年按20万元估算,各区(县)(只估算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的区县:灞桥区、长安区、蓝田县、临潼区、周至县、户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复查经费近期每年按10万元估算(中期每年按8万元、远期每年按5万元估算),规划期近期每年80万元,中期每年68万元,远期每年50万元。
11、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每年10万元,各区(县)国土资源局每年5万元,规划期内共需450万元,其中近期每年需40万元,中期每年需30万元,远期每年需20万元。
12、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研究经费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研究预计5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预计50万元,崩塌滑坡的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治优化研究预计50万元。其中,近期100万元,中期50万元。
13、日常工作专项经费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每年日常工作专项经费按30万元估算,区(县)每年按5万元估算,规划期内共需经费750万元。其中,近期每年需60万元,中期每年需50万元,远期每年需40万元。
根据以上估算,全市在2006-2020年规划期内,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共计15154.53万元,其中,近期5097.61万元,中期5028.46万元,远期5028.46万元(附表8)。争取中央、省投资5000万元,市、区(县)投资9654.53万元,各相关单位投资50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在本规划期内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经费未预估算。
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总计15154.53万元,其中近期5097.61万元,具体见附表8。
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基本原则是:(1)属基础地质调查与区划、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研究及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等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和省财政投入;(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属自然原因形成的实行由国家和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政府配套和受益者分担的原则;(3)属各产业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由各产业部门负责,属单位、企业、个人等进行工程或经济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引发者承担。据此,本市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筹措渠道建议如下:
1、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各区(县)财政和市财政,其中区(县)财政分担2/3,市财政分担1/3。
2、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经费(包括仪器采购费用)争取省财政支持2/3,其余1/3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一半。
3、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经费、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经费、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经费和日常工作专项经费由市、区(县)各自承担。
4、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经费参照扶贫移民政策,由省扶贫移民补助、市、区(县)政府财政补助来解决。
5、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复查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职责,经费来源于市、区(县)政府财政,其中,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经费由市财政支持,各区(县)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经费由各区(县)财政分担1/3,市财政分担2/3。
6、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勘察和治理经费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大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和相关企业共同承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简易工程治理经费,争取省财政支持2/3,其余1/3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一半。
7、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保护规划编制经费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其余由省财政补充。
8、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研究经费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1/2,其余1/2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为了保障防治规划的贯彻实施,确保防治效果,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
一、政策与法规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防治灾害责任落到实处。
建设、水务、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应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农业、民政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各项制度落实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直接负责省、市已设立的专业监测点,以及社会影响大的公共设施、景区的灾害点和主城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直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和应急预案的建设和实施,并接受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和监督。
3、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城镇建设、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等工程活动,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监督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建设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严格控制新增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费用,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4、明确防治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防治项目
在规划实施期,按照《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近期、中期、远期的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并根据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各阶段的防治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防治规划项目。
5、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防灾救灾水平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专业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应用地质灾害防治理论研究成果、现代先进的测试技术,大力推广和使用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的新技术、新方法。
2、加强科研,充分发挥院校科技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与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全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预测预报、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和水平。
3、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使资料采集、传递、处理和防治达到信息化,使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1、基本原则是“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
2、地质灾害基本防治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3、部门要对本部门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进行投资
对威胁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旅游区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设施主管部门自行监测预报并组织治理,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尽快查明有关情况,并提出治理措施。
4、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的资金筹措
对于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的资金,应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同时要研究新的筹资渠道,尽量争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的防治与受益。
一、 本规划由文本、附图和附表组成。
二、 本规划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 本规划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人民政府及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四、 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