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泾渭新城纬六路以南、纬七路以北约30亩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期限7天)

该宗地位于经开区泾渭新城纬六路以南、纬七路以北,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0亩(1.978Ha)。该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容积率1.0≤R≤1.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地上建筑面积≤29670㎡,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划用地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配建垃圾收集点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50㎡。用地退界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仓储、工业厂房按0.4个/100㎡设计,办公、实验按0.5个/100㎡设计;配建停车位总数的10%应建成充电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仓储、工业厂房按2个/100㎡设计,办公、实验按1个/100㎡设计。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电子邮箱:241922888@qq.com

联系电话:029-86512375

联 系 人:陈潇霏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