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鄠邑区沣京110KV变电站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振兴北路以西,丰一东路以南,项目净用地面积1.75公顷(约26.3亩)。在《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2017年修订)中,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本次规划地上规划总建(构)筑面积3500—8750平方米,容积率0.20-0.50,建筑密度25.0%-35.0%,绿地率≥25%,地上建(构)筑物后退绿地不小于5.0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29-84875398

联 系 人:张凯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