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鄠邑区HY3-(1)-265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HY3-(1)-265号宗地位于丰二路以北、黄柏东路以东、振兴路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1.67公顷。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6734.79㎡,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16735㎡,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

联系电话:84886353

联 系 人:张国辉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