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1年10月18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黄凯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团结南路中段1号1幢11906室

不动产证号:1050106023-5-1-1-11906~1

声明编号:20211547

2、不动产权利人:王茸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小区1幢20404室

不动产证号:2020 0312052

声明编号:20211548

3、不动产权利人:郭英华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北长巷9号1#楼1幢10501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8016Ⅲ-15-1-1-10501~0

声明编号:20211549

4、不动产权利人:商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北曹家巷3幢20502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0004Ⅱ-5-1-3-20502~0

声明编号:20211550

5、不动产权利人:李芮窈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怡园洋房3号楼3幢1F102室

不动产证号:1100102002-4-1-3-1F102~1

声明编号:20211551

6、不动产权利人:赵强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03号5幢10202室

不动产证号:20171303451

声明编号:20211552

7、不动产权利人:王妮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南路286号12幢10401室

不动产证号:20190319489

声明编号:20211553

8、不动产权利人:朱庆龙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西路128号33幢20802室

不动产证号:20200228798

声明编号:20211554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