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1年5月8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权利人:高晓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东路691530602

不动产权证号1150102022-1-1-15-306021

公告编号:20210554

2.权利人:高晓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东路69151F113

不动产权证号1150102022-1-1-15-1F1131

公告编号:20210555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