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张雨婷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19号1幢20503
不动产证号:20181243459
声明编号:2021CB补0009
2、不动产权利人:高尖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东段5好啊15幢11602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56652号
声明编号:2021CB补0010
3、不动产权利人:尹董燕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27幢11516室、11517室
不动产证号:20171062949、20171062950
声明编号:2021CB补0011、2021CB补001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