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0年4月3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权利人:刘会军

房屋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广运潭大道南段1698号6幢11404室

不动产权证号:1175114007-5-1-6-11404~2

公告编号:20200093

2、不动产权利人:闫帆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高新区欧锦园高层住宅楼1幢20702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4021-50-1-1-20702~0

声明编号:20200094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