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年11月12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田胜利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蒋家寨小区6号楼6幢1302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4017-21-1-6-1601~0

声明编号:20191372

2、不动产权利人:田胜利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蒋家寨小区6号楼6幢1601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4017-21-1-6-1601~0

声明编号:20191373

3、权利人:行斯斐

房屋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卧龙巷60号1幢楼104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8005Ⅱ-76_2-1-1-10401~0

声明编号:20191374

4、权利人:行斯斐

房屋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卧龙巷60号1幢楼0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8005Ⅱ-76_2-1-1-10401~0

声明编号:20191375

5、不动产权利人:周立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卧龙巷1幢10903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8005Ⅱ-97-1-1-10903~1

声明编号:20191376

6、权利人:孙千

房屋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169A51幢203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6024-4-1-51-20302~0

声明编号:20191377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