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李峰博、李炳乾

不动产权利人:邓青燕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76号8幢11102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4006-1-1-8-11102~1

公告编号:2024-GX048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