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GX030

飞秒光电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西高科技国用(2014)第309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飞秒光电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