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李爱芬

不动产权利人:安仲清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紫薇田园都市D区1号楼1幢22301室

不动产证号:1050098021-1-1-1-22301~1

公告编号:2024-GX021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