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胡楚雄

不动产权利人:游兰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40号9幢10302室

不动产证号:1050100016-11-1-9-10302~1

公告编号:2024-GX013

2、申请人:胡楚雄

不动产权利人:游兰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40号11幢1F156室

不动产证号:1050100016-11-1-11-1F156~1

公告编号:2024-GX014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