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胡楚雄
不动产权利人:游兰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40号9幢10302室
不动产证号:1050100016-11-1-9-10302~1
公告编号:2024-GX013
2、申请人:胡楚雄
不动产权利人:游兰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40号11幢1F156室
不动产证号:1050100016-11-1-11-1F156~1
公告编号:2024-GX014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