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明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西高科技国用(2006)第415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