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安市城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
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3〕14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66号)文件要求,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5月举行“西安市城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4:3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328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西安市城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需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西安市园地林地草地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测算的成果内容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五、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报名申请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2)发送至电子邮箱1002907804@qq.com。申请人为个人的,须同步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同步提交营业执照等有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扫描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梅 健 联系电话:029-86786992

联系邮箱:1002907804@qq.com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