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举行《西安文化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拟就《西安文化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9:30

二、听证地点

雁翔路与南三环十字西南角曲江新区政务中心B805会议室。

三、听证组成员

(一)听证员及听证主持人:王凯

(二)记录员:崔平宇

四、听证事项、内容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技术联合体编制《西安文化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范围北至天坛路、南至曲江新区与航天新区分界线,西至长安南路、东至雁塔南路,总面积约290公顷。

《西安文化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草案于2020年8月19日至9月17日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规划区范围内居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向公众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和建议,向公众解读《西安文化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草案内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拟就《西安文化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

五、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听证员、记录员回避。

(三)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推选1~5人为代表进行陈述(听证代表须提供半数以上听证申请人签名推选书面材料。听证代表名单及书面推选材料请在2020年10月28日前递交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如未按时递交有效的听证代表名单,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将根据报名的顺序及广泛性、代表性为原则予以确定。)。

(四)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五)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六)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七)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听证代表名额及筛选原则

根据《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本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5人,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请在2020年10月28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单位授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递交书面申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将根据报名的顺序及广泛性、代表性为原则予以确定。

七、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均可申请旁听。拟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8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单位授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制定地点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场地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10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将根据报名的顺序及广泛性、代表性为原则予以确定。

八、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需要证人出席作证的,应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提出,并负责通知有关证人准时出席作证。

(四)就听证员、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听证会开始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前提出。

(五)除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确认的听证代表外,其他人员需经申请并获许可后,方可进入听证会场。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七)相关材料报送指定地点:雁翔路与南三环十字西南角曲江新区政务中心二楼工程建审窗口。

(八)听证会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81201330。

九、其他事项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将于2020年10月29日17:00前核实并确认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会。

听证会的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或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