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开展《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宣传工作

《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是陕西省首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进入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新阶段,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成果,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大举措,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陕西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重要性,12月1日,浐灞分局、沣西新城分局、高陵区林业局、鄠邑区林业局、周至县林业局等采用设置展板、悬挂横幅、车载宣传和送《条例》上门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解答社会公众提问,不断扩大林业有害生物依法防控等知识宣传覆盖和影响力,扩大《条例》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市资源规划浐灞分局、市种苗站、高陵区林业局、鄠邑区林业局、周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