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处

拟订城市设计、建设风貌相关政策与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设计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编制重点(节点)地区城市设计、公共空间、公共景观规划;对全市重点地区、重大建设工程提出城市设计意见;承担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城市设计工作、引导城市风貌、提高城市设计水平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开发区做好城市设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