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7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冯 涛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75号提案的复函


王一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MO)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陆续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市资源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制定地方产业用地指南,强化指标控制。2020年,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印发了《西安市产业用地指南(2019年试行版)》,包括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3类产业用

地目录。鼓励用地产业目录适用于科技含量高,用地规模较小但产值较高,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产业项目用地,共涉及41个产业类别,202个行业中类,457个行业小类,为西安市产业用地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企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技术性参考。

二、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2020年,西安市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选择产业基础较好、区位优势明显的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等4个开发区,试点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土地供给模式。在土地挂牌出让时,一次性告知竞买人项目准入条件、能耗指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规划条件、环境约束指标等具体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一并签署投资承诺协议和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可开工,边建边批,大幅缩短审批时间。此项改革有利于加速土地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按照省、市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要求,配合市“亩均论英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工业总产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碳排放总产值、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6项指标为主干评价指标,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类、鼓励提升类、倒逼转型类、淘汰落后类四档。由市“亩均论英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点行业、企业领跑者名单,引导行业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通过亩均效益实施差别化要素配置,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四、实施产业项目“双合同”管理。产业项目用地成交后,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产业项目履约协议书》,资源规划部门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产业项目履约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和验收考核。考核结果未达标的,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令用地单位按照履约监管协议约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按照履约监管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研究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为增强土地使用弹性,鼓励合理的土地混合使用,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标准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西安市用地兼容与混合用地使用指引》,其中产业用地(M1/M2)可兼容办公、研发、仓库(堆场)、商业、宿舍、销售展示用房;可附设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其它配套辅助设施,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调整完善、适时发布。

六、完善分割转让的规则和要求。为避免碎片化的分割转让,我们正在研究分割转让的规则和要求,明确工业项目办理产权分割转让的最小基本单元,园区内单层标准厂房、多层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的条件和要求,自持要求和转让限制等相关政策,为分割转让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产业相关支持政策,为我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资源规划要素保障。

感谢您对西安市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