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安市高效利用工业用地交易平台,促进既有工业用地市场化流转的建议》(第5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交易平台功能”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线上交易系统
2022年7月,市资源规划局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tdejsc.com),主要功能包括:我要供地、我要找地、交易大厅、交易公示、政策法规等功能模块;无偿提供发布转让、出租、求购、求租信息,委托挂牌交易、鉴证备案等服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立后,经公示统计,其中工业用地转让共109宗、面积4282亩。市场主体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无偿自行发布供需信息,实现供需信息透明化。
(二)优化交易流程与规则
2022年7月,我市出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实施细则,明确交易规则,优化交易流程,其中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房屋建设工程已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探索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实行由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条件后,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制度推广后,全市共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4宗、面积125亩。
(三)简化工业用地转让审批程序
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搭建后,按照交易、登记一体化原则,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专门设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窗口,统一办理交易事务,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各区县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对符合产业规划的工业用地转让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关于“强化市场化流转机制”的建议
(一)明确工业用地流转条件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现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应达到100%。转让工业用地时,严格执行土地二级市场转让规则,特别是以招商类产业项目转让时,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投资强度等标准,并经原立项、招商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二)鼓励灵活用地模式
我市按照中、省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探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并在土地一级市场推广实行。2021年以来,出让工业用地共281宗,面积20383亩。其中出让年限50年的工业用地153宗,面积13401亩;出让年限40年的工业用地1宗,面积115亩;出让年限30年的工业用地127宗,面积6867亩。
关于支持存量工业用地通过分割转让、联合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推进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的通知》(市发改发〔2024〕112号)规定:“支持我省范围内由国有资本出资建设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慎推进非国有资本出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经与市发改委对接,目前已完成前期“标准工业厂房分割”摸底工作,下一步将结合西安市实际,出台标准厂房分割相关政策。
三、关于“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的建议
(一)减免相关税费
经与市住建部门联系,我市现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是按照《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18〕70号)文件执行。下一步,对鼓励类产业用地转让,将探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措施。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目前,我市在西安政务服务网专门设立了“西安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分门别类提供“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文物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服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交易双方可自行选择相应的中介服务,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
感谢您对我市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市场化流转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在盘活存量土地方面的推介服务作用,积极推行转让预告登记等措施,促进土地市场顺畅流通,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