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机动车辆与公交车共道风险分析及建议》(第5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机动车交通流量的增长及保障公交车路权的需要,在多种出行方式共存的态势下,太乙路、友谊路、咸宁路等一批城市中心城区骨架道路确实存在非机动车辆与公交车的共道风险,明显影响了用路人的安全及道路运行效率。从规划层面开展针对性提升改善、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是消除此类风险的重要途径。
一、问题成因分析
(一)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交通组织措施
太乙路原规划断面为机非分离的三幅路形式,中央为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两侧为独立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随着机动车交通流量的增长及保障公交车路权的需要,太乙路西侧虽然保留了机非分离的交通组织模式,但东侧在道路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将独立非机动车道划分为“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道”,这种路权划分的调整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采取的阶段性交通组织措施。
(二)公交停靠站设置形式未及时转变
太乙路建成前期道路交通压力较小,开行公交线路较少,加之道路空间受限,为确保两侧人行道宽度,公交站点主要采用路侧直线式设计并沿用至今,因此公交车停靠及进出站与非机动车流线存在冲突和互相干扰。从全市情况看,部分现有的少数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也存在精细化设计不足的情况,在非机动车出行需求大幅增长的形势下,未及时通过合理手段引导非机动车流线从站台后绕行。
二、非机动车及公交路权保障措施及建议
(一)系统层面:明确公交慢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我局近两年先后制订、更新了《西安市居住类功能单元路网规划指导意见》《西安市工业类功能单元路网规划指导意见》《城市道路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设计技术指引》,明确各等级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设置要求、设置于道路不同位置的公交专用道适应条件及技术要求、公交停靠站间距、形式、尺寸、与慢行交通设施的衔接要求等,有效指导道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工作。
(二)实施层面:贯彻规划理念,保障公交慢行路权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道路建设管理联评联审工作,联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印发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及要点》《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标准及要点》,构建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流程,开展城市道路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工作。
对新建城市道路,完整落实相关规划设计要求。例如,城市骨架道路应设置和机动车道物理隔离(绿化带或护栏)的非机动车专用道,城市次支路应提供独立的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与机动车道应采用护栏或划线隔离;主干路及以上级别道路需严格设置港湾式公交站,非机动车道应设置于公交停靠站外侧;停靠线路少、机动车流量小的道路可设置直线式公交站,在公交车进出站区间,宜采取非机动车减速措施。
对现状城市道路改造,结合道路条件“一路一策”,针对性制订公交、慢行基础设施改造方案。例如,在咸宁路微改造工程中,针对公交站位置与形式不合理、公交车停靠对非机动车的干扰问题,改造公交港湾14个,使非机动车从站台后绕行,打造完整、连续的非机动车通道;在明光路微改造工程中,通过在明光路跨北二环桥梁增设非机动车坡道桥实现机非隔离。对太乙路等一批存在改造需求的中心城区道路,我局将重点推动其逐年逐批纳入年度道路建设改造计划,结合道路条件和交通特征,严格执行相关规划、设计、审查标准,科学合理地保障公交慢行路权。
随着我局牵头的全市现状、规划道路一张图平台建成,城市道路信息底数更加健全,道路规划和建设管控更加便利,我局也将持续与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多个环节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出“组合拳”,打“系统战”。感谢您的良好建议,我局将继续坚持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