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结合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xa.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办公室(电话:84812969,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兆丰西路91号,邮编:710000)。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以来,我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全年规章制发件数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0 件,行政许可26 件,行政处罚63 件,行政强制0 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 件,其中不动产登记费146.21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180.77万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2024年在市局和区政府网站实施详细性公示和规划条件公示10次,征地预公告13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2次。二是《鄠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及市民意见采纳情况、鄠邑区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在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布。三是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供公众查阅和监督。四是及时报送各类动态信息。认真开展矛盾大排查积案大化解源头大治理活动;积极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五是及时做好各类投诉工作,及时回应民生民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在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其中,予以公开33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3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7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合规。对各类政府信息分类归档,建立数据库,方便查询与管理。定期清理更新信息,及时删除失效文件,保证信息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我局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查阅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确定专人负责维护,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和安全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6.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6

0

0

0

0

0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提高信息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责任和标准,对拟公开的信息从内容完整性、数据准确性、语言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可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