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强规划服务和资源保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共十五条举措涉及四大方面,分别是全力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土地供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及优化程序提升服务效能。
该《措施》提出,全力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土地供应,还提出从三个方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一:延长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本轮疫情管控期间已到约定缴款日期的宗地,企业因疫情管控无法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可依据出让合同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延期至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涉及宗地出让合同中原确定的交地、动工、竣工时间亦可同步顺延。因疫情管控导致的延期行为不收取违约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不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新出让土地原则上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可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三,减免土地租金。对承租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中小企业,免收疫情防控期间土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