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潼区LT-17-15-03实施详细规划及LT9-(55)-37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LT-17-15-03(LT9-(55)-37)位于临潼区代王街道范围内,骊兴路以西,骊丰二路以南,骊丰一路以北。

LT-17-15-03(LT9-(55)-37)主要规划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净用地面积约266.551亩(177701平方米),容积率0.5,地上建筑面积88850平方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结合城市设计论证方案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和《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控技术导则》(市资源发〔2024〕149号)文件要求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29—61110090

电子邮箱:zgltfj@163.com

联系人:杨蒙娜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