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GX-43-05-02地块实施详细规划及GX5-3-65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GX-43-05-02位于高新区秦岭九路以南,草堂四路以东,规划路以西,秦岭八路以北。宗地具体指标如下:GX-43-05-02(GX5-3-6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净用地面积约39.765亩(26510平方米),容积率≥1.1,地上建筑面积≥29161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29-81150622

联 系 人:景工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