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朱阿凤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8号14幢11203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81312171
公告编号:20260718
2、不动产权利人:王玉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丰禾路41号3幢10101室
不动产证号:1075110019-7-1-3-10101~0
公告编号: 20260719
3、不动产权利人:方英俊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东七路西苑花园10幢1108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10008Ⅳ-87-1-10-1108~0
公告编号:20260720
4、不动产权利人:陈冰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灞桥堡村16幢16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225114024-1_1-1-16-1602~0
公告编号:20260721
5、不动产权利人:姜秀琴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灞桥镇灞桥堡16幢206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225114024-1_1-1-16-20602~0
公告编号:20260722
6、不动产权利人:黎佳
不动产坐落:西安曲江新区翔悦路888号7幢201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33284号
公告编号: 20260723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7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