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 不动产权利人:徐德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167号132幢105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225108017-10_1-1-132-10501~0
公告编号:CD2026补033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2号
浏览次数:次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 不动产权利人:徐德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167号132幢105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225108017-10_1-1-132-10501~0
公告编号:CD2026补033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