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侯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路69号2幢113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6)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88955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308号
2、不动产权利人:侯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路69号2幢11307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6)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88957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309号
3、不动产权利人:赵永宝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御井路1906号35幢10302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44824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310号
4、不动产权利人:高洁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永城路402号4幢11202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5)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0826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311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