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肖红燕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灞柳西路以西8幢1F204室
不动产证号:20171286078
声明编号:2026CB补173号
2、不动产权利人:杜瑞宣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兴泰北路778号19幢3F1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646938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174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