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4月3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林维锦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二环中段1幢20503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113261号

公告编号:20260316

2、不动产权利人:西安天力自动化技术研究所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碑林科技产业园4幢B0605室

不动产权证号:1150106020-3-1-4-B0605~0

公告编号:20260317

3、不动产权利人:杨晶晶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丁白路92号1幢22802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71174630

公告编号:20260318

4、不动产权利人:谭希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12号44幢203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4013-7-1-44-20302~0

公告编号:20260319

5、不动产权利人:韩鑫亮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196号11幢10501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611714号

公告编号:20260320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