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朱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5幢10501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6019-11-1-5-10501~1
声明编号:2026CB补096号
2、不动产权利人:朱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256号1幢10777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521786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097号
3、不动产权利人:朱茜
不动产坐落:西安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3908号25幢10503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91056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098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3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