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3月6日)自主申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权利人: 马爱玲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新城区景观路1号10幢10203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587071号

2、权利人: 周琳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西路中段1幢10601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09188号

3、权利人: 赵煜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6号26幢11703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97727号

4、权利人: 王群生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东路500号3幢11002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10059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