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权利人: 马爱玲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新城区景观路1号10幢10203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587071号
2、权利人: 周琳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西路中段1幢10601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09188号
3、权利人: 赵煜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6号26幢11703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97727号
4、权利人: 王群生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东路500号3幢11002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10059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3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