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张亚薇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聚源小区A区4幢20304室
不动产证号:20181289318
公告编号: 20260189
2、不动产权利人:李宇仙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糖坊街4号1幢20719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0009Ⅳ-50-1-1-20719~3
公告编号: 20260190
3、不动产权利人:侯冬玲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兴路666号西安恒大名都31幢10204室
不动产权证号:1175114003-2-1-31-10204~1
公告编号:20260191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3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