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3月2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刘勇 陈冬梅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18号1幢108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050108009-34-1-1-10801~0

公告编号:20260168

2、不动产权利人:李新锋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西万路1号5幢12301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61137006

公告编号:20260169

3、不动产权利人:王晓晴 史策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玄武东路999号12幢21106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03825号

公告编号:20260170

4、不动产权利人:王燕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柿园路35号1幢12408室

不动产权证号:1150108011Ⅲ-86-1-1-12408~1

公告编号:20260171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