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任辉辉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东元路981号1幢62603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02038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059号
2、不动产权利人:叶树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东元路226号176幢50401室
不动产证号:1150114004-9-1-176-50401~1
声明编号:2026CB补060号
3、不动产权利人:范铜领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1号7幢60102室
不动产证号:1225114024-52-1-7-60102~1
声明编号:2026CB补061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2月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