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2月4日)自主申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权利人: 冯溪莹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永信路113号1幢12404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5)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120号

2、权利人: 马有军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未央区广运潭大道南段1698号8幢11201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00406号

3、权利人: 李尔文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碑林区瓦窑村小区8号楼8幢30501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1125106007-87-1-8-30501~1

4、权利人: 程满龙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未央湖环湖北路1号74幢21401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709611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2月4日